「合理避稅途徑」營改增后掛賬留抵稅額如何“退付”?
2021-04-16 16:27:44
“虧損抵稅”抵扣計算方法的普遍性,很容易造成“虧損抵稅”多年幾乎無法清償?shù)默F(xiàn)象。中小企業(yè)要合理劃分自己可用的內(nèi)部空房間,盡可能的引流
大量的“稅收抵免”會提高中小企業(yè)的稅率。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
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制度改革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新聞稿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2016年第13號新聞稿(以下簡稱13號新聞稿)明確規(guī)定,在體制改革實施結(jié)束時,一個稅種屬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20列,“月數(shù)”小于零,在2016年5月(限于本月),如果存在同時增加公共服務、資產(chǎn)、資產(chǎn)工程項目的稅種,則需以最后一個寒假稅額作為
合理避稅方式
舉一個豌豆研究的例子
某市中小企業(yè)繳納增值稅一般稅種。2016年4月30日結(jié)束,只管理增值稅一般運費和人工。寒假免稅額65萬,免退稅額65萬。5月末發(fā)生以下業(yè)務:一般商業(yè)貿(mào)易法進口銷售500萬元(文件資料均符合退稅前提,退稅率17%),應稅貨運銷項稅額2萬元,營辦的公共服務、資產(chǎn)、資產(chǎn)工程項目銷項稅額3萬元(老項目按一般方法計算,稅額11%)。截至5月底,經(jīng)認證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為人民幣74萬元。6月底無業(yè)務,進項稅額抵扣未認證。
(一)5月底,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稅、退稅審批
1.根據(jù)13號新聞稿,中小企業(yè)制度改革實施結(jié)束時的留成稅額為65萬元,即“虧損留成稅額”,然后在本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3欄填寫“0”。“本年累計”填寫“65萬”。
2.本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7欄“可抵扣稅額”“當月數(shù)”= 740000-650000 = 90000,填寫“90000”。
3.由于第17欄中的9萬元高于第11欄中的5萬元,因此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8欄中應填寫“5萬元”。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8欄“具體可抵扣稅額”和“本年累計額”在抵扣前需要進行計算和劃分:
第一步是用現(xiàn)行的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用第11欄的“銷項稅額”和“月數(shù)”減去第18欄的“具體抵扣稅額”和“月數(shù)”= 50000-50000 = 0(元)。
第二步,計算當前一般運費和勞務輸出稅率。一般運費和勞務輸出稅率=(附資料(一)第10欄第1、3行之和減去第10欄第6行)÷主表第11欄“輸出稅額”和“月數(shù)”× 100% = 20000 ÷ 50000× 100% = 40%
第三步計算一般運費和應交勞務稅= 0× 40% = 0(元)。
第四步是將“本期運費勞務損失稅額期初余額”兩個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與“一般計稅法中一般運費勞務稅額”兩個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進行對比,取中小統(tǒng)計數(shù)據(jù)。0元
當期抵扣退稅金額= 500萬× 17% = 85萬元。在出口退稅審批系統(tǒng)中,應納稅額為0,稅額為69萬元。本期退稅金額69萬元,是合理的避稅方式,本期稅額16萬元。
(二)6月底增值稅申報及免稅、退稅審批
1.填寫本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3欄“40000”。“本年累計”填寫“65萬”。
2.本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填寫“690000”。
3.經(jīng)計算,本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19欄的“應納稅額”、“月數(shù)”為“65萬”。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20欄“寒假抵稅”和“本年累計”填寫65萬,即“寒假抵稅”為65萬元。
4.出口退稅審批。在系統(tǒng)中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應繳稅額為0,免稅額為0。
從以上案例來看,在5月份合理避稅路線底部的增值稅納稅申報中,4月底的退稅金額是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除的,而不是從前期的稅額中扣除的。6月底,該中小企業(y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有合理的避稅方式,應納稅額65萬元,相當于收回5月底退還的出口退稅。6月底,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寒假抵稅額為65萬元,而出口退稅審批系統(tǒng)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寒假抵稅額為0,出口退稅長期難以審批。從整個步驟來看,“留在賬戶上的稅收抵免”已經(jīng)在賬戶上,很難流失到退稅中,導致目前存在稅收抵免留著不退的情況。相反,如果不執(zhí)行13號新聞稿規(guī)定的“稅收抵免”的計稅方法,5月底當前寒假的稅收抵免為69萬元,退稅金額為69萬元。6月底,中小企業(yè)將不用償還上個月退還的出口退稅65萬元,1月份中小企業(yè)幾乎排泄了大量“稅收抵免”。
因此,通過以上兩種不同的計稅方法可以看出,同樣從事公共服務、資產(chǎn)、資產(chǎn)改革的生產(chǎn)型進口中小企業(yè)“留抵留稅”的計稅方法,對免稅退稅退稅金額的長期退稅產(chǎn)生了負面影響,資金的可用內(nèi)部空直接受到影響。
因素存在問題
一是進口中小企業(yè)1月份進口銷售額占總營業(yè)額的比例較小,由于進口營業(yè)額不包括銷項稅,會出現(xiàn)應付稅額較大或“0”的情況,“抵稅”的計算抵扣基本以當期應付稅額為基礎,使得“抵稅”難以參與抵扣。
二、上期留成稅額已轉(zhuǎn)入“虧損留成稅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15欄“免退稅額”、“月數(shù)”只能從當期取得的進項稅額中扣除。如果金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仍會出現(xiàn)上期退稅在當期補繳的情況。
第三,當營改增涉及的生產(chǎn)型進口中小企業(yè)現(xiàn)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已有應納稅款有抵稅項時,出口退稅審批制度中用寒假抵稅項核對不合理的避稅路線,很難長期審批免稅和退稅。
第四,“留有懸念的稅收抵免”引流周不確定,有一天可能很難引流出去。所以新聞稿只針對5月底營改增后以合理避稅為目的的中小企業(yè),缺乏公正性。
解決方案
方案一:改變系統(tǒng)設置。第一,改變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的CCTV的計算方法。主表第15欄“退稅金額”和“月數(shù)”,需扣除主表第13欄“前期留存稅額”和“本年累計”。第二,改變“稅收抵免”的扣除計算標準。在計算可抵扣稅額時,將進口運費的營業(yè)額按照稅率計算為銷項稅,然后扣除已經(jīng)從退稅中扣除的“稅額抵免”金額。
計劃二:改變政策思路。建議過渡期三個月后,尚未解除的“虧損留抵稅”可參照法律法規(guī)“國家研究院”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號)明確規(guī)定,對部分中小企業(yè)進口貨物,如因原政策明確規(guī)定難以抵扣的,經(jīng)常駐稅務機關核實,可重新作為退稅使用,并可將“抵扣稅款”占用的盈余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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