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發展
2022-08-23 17:51:04
1.知識創新是知識經濟的支柱。
知識的增長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極大地改變了知識與經濟的關系。縱觀歷史,人類的經濟活動一直離不開知識,人類積累和總結了知識,從而形成了科學體系。從科學發現到技術發明,20世紀以前用了30年左右,20世紀初到20世紀中葉用了10年左右,20世紀下半葉縮短到5年左右,大大加快了科研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
20世紀50年代以來,新技術革命取得了跨越式發展。信息技術、生命科學技術、新能源科學技術、新材料科學技術、有利于環境的高新技術和軟科學技術的創新和迅速發展,使科學技術密不可分,成為第一生產力,使工業經濟發展成為知識經濟,使當今世界競爭成為以科學技術特別是高技術為主導的綜合國力的競爭。日本前首相小淵惠三說:“知識是日本的靈魂”。目前,日本制定了“知識產權興國”戰略。美國君威?蘭姆說:“未來的經濟發展是知識的發展”。著名管理大師彼得卡德?德魯克說:“知識是什么?知識是我們的重要財富”。韓國前總統金大中說,“是時候讓我們擁有強大的頭腦了。”他特別指出,“我們必須走知識經濟的道路,否則,我們經濟地位的恢復將是不可能的。”中國政府也認識到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加強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推進關鍵技術創新和系統集成,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鼓勵科技創新,在關鍵領域掌握核心技術和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這表明黨和政府已經把保護知識產權放在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位置。
2.許多國家提出了明確的知識產權戰略,并將其作為振興本國經濟、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舉措。
知識產權和知識緊密相連。它是知識創造的財富,是一種無形的財產。知識產權也是法律承認的財產權,與有形財產一樣,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更重要的是,知識產權是自主創新的基礎,是自主創新的衡量標準,是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因為自主創新必須落實到產品上,最終推向市場。在整個創新過程中,知識產權起著非常重要的主導作用。沒有創新的先導,就很難實現既定的目標。社會通過不斷創新而發展進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曾兩次將“創新”和“創造”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的主題,充分體現了創新在知識產權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和鼓勵創新對社會發展的積極意義。保護和鼓勵創新的需要催生了知識產權制度,并推動了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同時,不斷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有力地鼓勵創新,促進發展。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的創造、傳播和應用已經成為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知識產權制度及其保護和促進下的創新在全面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
世界經濟貿易發展的新形勢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1995年生效的TRIPS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標志著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前所未有的活躍階段。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在醞釀、制定或已經實施以專利戰略為主要戰略的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在國際經濟、技術和貿易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歷史性的提升。主要表現在:一是全球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進一步提高,主要包括: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不斷擴大;知識產權的內容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的轉變;知識產權保護期的延長。作為這種變化的驅動力,發達國家是主要的。為了擴大自己在科技方面的優勢,并盡可能將這種優勢以知識產權的形式表現出來,為了獲得有效的保護,他們想方設法將自己在科技方面的優勢升級為知識產權方面的優勢。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一直努力推動知識產權制度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以增強美國的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獲取美國商品和服務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達國家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等關鍵技術領域擁有的專利數量占世界同類專利總數的90%以上;戰略性科技前沿領域和對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領域擁有的專利數量和質量占絕對優勢。發達國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優勢在其經濟貿易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它們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成為西方企業集團和跨國
國公司利潤快速增長的主要源泉。統計資料顯示:2000年,IBM公司的利潤總額81億美元,其中,知識產權的許可、轉讓收入為17億美元,占利潤總額的21%;2001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的銷售總額1773億美元,約是同期我國各種交通運輸設備制造企業(7114家)總產值(6475億元)的2.2倍;2001年,美國默可藥業公司銷售總額477億美元,英國葛蘭素史克藥業公司銷售總額約280億美元,也都超過了同期我國醫藥制造企業(3488家)的總產值①。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數字音像制品、網絡域名、電子商務方法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涌現出來;同時,由于對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藝術的高度重視、對公眾健康的普遍關注,在國際間引發了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熱烈討論。國際范圍內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在不斷擴大、保護力度在不斷強化、保護機制在不斷變革。這種態勢在今后的若干年內,還會繼續發展。美國率先把以專利戰略為主的知識產權戰略作為國家重要的發展戰略;把知識產權視為國家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在20世紀70年代,年均專利授權量為6萬件;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一直努力推進知識產權制度的創新,以提升美國的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美國商品和服務方面獲得知識產權的能力,推動了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到20世紀末期,年專利授權量達到18萬件,增長了3倍②。同時美國一直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早在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貝多爾法案》,調整了政府投資形成的專利的權利歸屬政策,使國家所有的專利權在一定條件下可歸研究開發機構所有;此后,又通過實施《聯邦技術轉移法》、《技術轉讓商業化法》、《美國發明家保護法令》等法案,促進產學研的合作研究和專利技術向產業界的轉移。另外,美國還通過其綜合貿易法案的“特別301條款”迫使其他國家強化對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關稅法的337條款專門用來阻止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進口商品。同時,美國十分重視專利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采用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密切合作的方式,建立技術評估預測體系和各類知識產權信息數據庫,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有力的支撐體系。
日本、韓國以及歐洲的部分國家也紛紛孤究制定面向21世紀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日本政府于2002年3月20日設立了由小泉首相主持的“知識產權戰略會議”;7月3日出臺了《知識產權戰略大綱》,提出了“知識產權立國”的基本國策,其核心是:把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資產的創造,置于產業基礎的地位,以此來謀求恢復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活力,以便在21世紀里,確保日本在世界上的牢固地位。我們應該高度關注這種動向,并應積極地借鑒他國的先進經驗。
3.知識產權保護已日益成為跨國公司爭奪國際市場份額的重要手段、擠壓競爭對手的重要戰略和策略。
近年來,國外企業和跨國公司更加重視對華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主要表現在:其一,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更加制度化,體系化。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中,已進入中國的大約有400家,大多數都成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過這一機構來有效地管理他們在中國境內的知識產權事務。其二,實施在華知識產權戰略的視野放長,更加有針對性、更加策略地實施知識產權先行戰略。跨國公司在過去的10多年里,向中國申請的專利多數是現在迅猛發展的一些產業的核心技術,其戰略布局相當超前。其三,實施有效的專利申請策略。跨國公司在華申請專利時,既注重擴大權利要求,又注重擠壓我國的創新空間,以建立和鞏固其知識產權的優勢地位。其四,跨國公司原來是各自向中國企業提出權利要求,現在開始出現聯合起來、共同提出訴求,并往往由政府出面交涉。
由此,我們已經十分清楚地看到了國際國內知識產權發展的基本趨勢,也認識到了知識產權保護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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