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理節稅」問: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具體操作
2021-04-16 16:28:09
房屋/建筑財產
涉及的增值稅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教育費附加、企業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農用地稅率、城市農用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此外,房地產開發周期長,如何準確計算各增值稅的納稅狀況,如何降低稅率,已成為資金短缺的房地產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方面,房地產企業需要使用增值稅的一般稅收籌劃方法,另一方面,他們也需要使用房地產
稅收外國投資者投資有自己特色的稅收籌劃。
1.利用耕地增值稅稅率上限進行稅收籌劃
法律明確規定,納稅建設一般在國際標準住宅區轉賣,增值額不超過抵扣項目金額的20%的,免征農用地稅率;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全部增值額按時計稅。門檻的明確定義決定了有內部空稅務籌劃。在這里,“20%的增量”就是我們常說的“極限”。
二是將房屋租賃改為承包經營,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房產稅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的明確規定,房產稅按照扣除房產原值的10%至30%后的殘值計算繳納。房產出租的,房產的地價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按房產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如果按照房地產地價收入計算最新合理節稅,則稅收為12%。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通常有相當大的差異,存在于稅務籌劃空中。房地產企業可以將租賃業務改為承包業務,避免采用按地價計算房產稅的方法。
[舉例]某房地產開發是最新的合理節稅。該公司曾以每年20萬元的地價出租位于市區的附近房屋,房屋原值為100萬元。公司應繳納房產稅20×12% = 2.4萬元,營業稅20× 5% = 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及教育費附加1×7%+3% = 10萬元。不含企業個人所得稅,公司收入20-2.4-1-0.1 = 16.5萬元。
如果進行稅務籌劃,公司會把私房變成自己的子公司,以每年20萬元的承包費承包給一家商貿企業。由于房屋未出租,房產稅不能按地價計算,應按房屋原值計算。應交房產稅100×(1-30%)×1。最新合理節稅2% = 8400元。公司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教育費附加。公司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200-0.84 = 19.16萬元,不計企業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降低企業
19.16-16.5 = 26600元。
第三,將房地產業務轉變為稅收籌劃的代理建設行為
比如房地產企業可以在開發之初就確定最終用戶,這是符合建房前提的,其收入可以按照“零售行業-全電力行業”稅目繳納營業稅,開發后避免出售和繳納農用土地稅率;同時,如果企業不滿足代政府建房的前提,無論兩國如何達成協議,無論其國際會計賬目如何審計,都要按照“出售資產”的稅目繳納營業稅。此外,法律明確規定,房屋建成后分割成房屋自用的,暫免征收農用地稅率;轉讓完成后,再按時征收。公司可以充分發揮這一系列的
指南。
第四,稅收籌劃是借助貨幣商業價值的及時性來進行的
貨幣的周商業價值是指貨幣隨著周的推移而產生的商業價值增量,體現貨幣的時效性。借助貨幣商業價值的時效性進行稅收籌劃,是一種相對節稅的方式,在一定的時代里,稅收總價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從每個納稅期的稅額變化中獲得了利潤,相當于抵消了稅收,降低了稅收總價值。
可見,每一個房地產開發企業都有權利通過稅收籌劃來避稅、節稅、轉移稅,規避或降低稅率,增加利潤,擴大消費市場的競爭力,防止和減少納稅的可能性,是一門必修課,是房地產企業持續生存和發展的合適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