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報稅」8月1日起北京等地試運行增值稅電子發票
2021-04-16 16:27:45
國家局下發《關于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運行難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海淀區、蘇州市、杭州市、廣州市從2015年8月1日起開始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運行。
根據通知,為進一步適應經濟持續發展和建設項目改進需要,
金融事務
該局開發了增值稅發票系統的升級版本,這是一個電子發票系統。同時,制定了與各地已實施的電子發票系統連接的方案,并決定在上海、天津、江蘇、深圳試行。
根據通知,試點周邊地區已使用電子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應于2015年8月1日完成相關系統連接改造。從8月1日起,他們應使用升級版增值稅發票系統開具電子發票,同時停用其他開具電子發票的系統。
根據通知,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字符為12位,發票電話號碼為8位。試點周邊地區的省級稅務機關可以確定省道和臺網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的發票字符,以及發票電話號碼編碼方式的競賽規則,并報
金融事務
局備案。
《通知》指出,試運行的意義是根本性的,國家稅務行政機關在試點周邊地區要大力支持,精心組織,大力穩妥地制定符合省道和臺線具體情況的試運行方案。試點周邊地區的國家稅務行政機關要做好試點納稅的政治宣傳和引導工作,督促試點納稅如期完成相關制度的銜接和改造。試點周邊地區的國家稅務行政機關應加強機構協調,形成合力。
增值稅
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試運行,新技術管理機構負責升級版與電子發票系統的對接和中國企業的保障。試點周邊地區的國稅行政機關應于7月2日底完成財務系統升級,如何報稅,密切監控系統試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運勞動稅務司、電子金融與商務中心)。
試運行后,國家稅務總局將盡快重啟該省
增值稅
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的實現。
附加:海淀區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樣本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