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有什么用?
2021-08-10 18:25:40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獨有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當然授權商標給別人可以收取授權費。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5)設立抵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抵押以獲取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貸款。
(7)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投資商標是一個一本萬利的產業,注冊一枚商標往往能獲得數十倍以上的利潤。馬克思的《資本論》中流傳著一句盛傳已久的名言:“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而商標的利潤可遠遠不止300%的利潤,以后商標必將成為金融界的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