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標認定開始了 5月31日前可申報或延續確認
2021-08-05 16:44:38
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第14屆溫州市知名商標認定工作已經開始。凡符合條件的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均可在今年5月31日前到轄區工商部門申請認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認定工作在商標的注冊時間要求上發生變化。根據新頒布實施的《溫州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對要求認定的商標注冊時間這一項,由原先的自核準注冊之日起實際使用期限已滿3年修改為2年。市工商局商標廣告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也是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商標品牌戰略的實施,有效提升商標品牌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促進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大作用。
根據要求,擬申請認定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應依法注冊滿2年(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冊)并連續使用。知名度較高的轉讓商標,轉讓前應已連續使用滿2年,受讓后使用滿1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此外,在第11屆溫州市知名商標認定工作中被認定或延續確認的溫州市知名商標,現仍符合《溫州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和《溫州市知名商標認定的基本條件》規定的,可申請延續確認。已經被行政認定為馳名商標和浙江省著名商標的,可以不參加溫州市知名商標的申請延續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