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微軟關于App Store的商標之爭陷入字體的爭
2021-08-05 16:44:37
據國外媒體報道,蘋果和微軟關于App Store的商標之爭又有新的進展,雙方這次陷入了關于字體的爭辯。
蘋果的聯合創始人兼CEO史蒂夫喬布斯是非常熱衷于研究字體的。在從Reed學院輟學開創蘋果公司之前,喬布斯就選修了書法課。而這也為他在之后的Mac OS中的多樣的字體提供了前提。很顯然,微軟也對字體非常感興趣。
實際上,字體大小已經成為了蘋果和微軟關于App Store商標歸屬的爭論上的突破口。在微軟提交給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的文檔中,國外媒體發現,微軟表示蘋果公司在其1月提交的文檔中,對于商標的定于過于籠統。
除此之外,微軟認為蘋果提交的文檔違反了法院的限制,因增加了10頁的文檔,從而超過了25頁的限制。不僅如此,蘋果公司使用的字體大小也遠遠低于11號字體的限制。
為什么這么小的問題需要小題大做呢?微軟在文件中表示,使用更小的字體,蘋果就能夠通過更多的語言來為自己辯護,這是不公平的。在提交的2頁的文檔中,微軟打擊了蘋果公司的反擊。并且文檔符合規則,沒有添加任何新的證據或言論。這份文檔同時表示,蘋果公司需要在15天之內發表一篇新的聲明。
蘋果在2008年最早開始使用App Store的商標。從那時起,很多競爭者如雨后春筍一般出現,都聲稱自己的數字下載服務與眾不同。而在微軟的文檔中,公司質疑了這兩個字具有原始的含義,蘋果不能將之作為自己獨有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