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冊商標獲得法律保護的條件
2022-06-01 16:28:20
未注冊商標要想受到法律特別是商標法的保護,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這些情況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可注冊。
所謂可注冊性,是指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注冊條件。《商標法》提供了商標注冊的一系列條件,只有合格的商標才能申請注冊;只有可注冊商標才能作為商標受到商標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可注冊性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商標應當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這些要素的組合構成。
(2)意義重大。無論是否注冊,商標都是一種識別標志。識別性是商標的本質屬性,沒有顯著性的商標很難表現出識別性,所以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標。一般來說,越是原創的商標越突出,不注冊也更容易獲得法律保護。
(3)不違反禁止條款。我國《商標法》第十條列舉了商標不得使用的文字和圖形,這是商標的禁止條款。如果一個未注冊的商標使用了禁用的文字和圖形,不僅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其使用者也會受到商標管理部門的處罰。
2.這是早期使用的商標。
準確的說,這個條件是針對商標使用人的。也就是說,只有商標在先使用人可以不注冊商標而獲得法律保護。
這個條件有兩層意思。第一,商標必須投入實際使用;第二,該商標的使用必須早于其他相同或近似標志的使用。
在注冊原則下,由于實際使用不是注冊的前提,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商標,可能因為核準注冊而受到商標法等法律的保護;而一個沒有實際投入使用的未注冊商標,是很難作為商標受到法律保護的(當然也不排除作為作品或外觀設計受到著作權法和專利法保護的可能)。當一個未注冊商標與其他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志)發生沖突時,只有在先使用,才能受到法律保護。未預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一旦與注冊商標發生沖突,就會受到商標專用權效力的約束,被禁止使用。
3.已經使用,有一定影響。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未注冊商標應當是受法律保護的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謂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就是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相關范圍內為公眾所知曉。具有相當知名度的商標,通俗地說,就是指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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