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被他人反對怎么辦?
2025-01-12 00:49:24
1.首先,商標異議是指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認為商標局初步核準并公告的商標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予注冊的意見。2.其次,如果你的注冊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被他人提出異議,商標局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證據材料的復印件發送給異議人或其代理機構。所以,你需要對異議做出答復,做出回復。你必須在收到商標異議之日起30日內將答辯材料提交商標局。逾期未提出書面答復的,視為放棄答辯權。但是
不管你是沒有答辯還是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辯,商標局都會依法做出裁定。3.最后,針對“商標異議申請Book”中的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異議人應提出相應的抗辯理由和證據材料,抗辯理由和證據材料是否充分,很可能對異議案件起決定性作用。所以收到異議后,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與代理機構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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