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冊香港公司」公司注銷后債務怎么辦呢?
2021-03-26 14:56:51
公司注銷后負債如何解決?誰來承擔?中小企業注銷后,訴訟整體如何確定?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問題:
一、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吊銷執照后,如何確定訴訟的整體問題
1、企業法人停業、被撤銷或吊銷許可證,在辦公
取消注冊
之前其法人地位和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仍然存在,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應訴。清算組織被非法設立的,可以以清算組織的名義參加訴訟。是否增加中小企業部門、創業單位、股東或董事、監事參與訴訟,屬于原告意思自治范圍。如果原告不要求追加,一般也不想馬上追加。因沒有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者因工作人員失蹤難以提起訴訟的,必要時可以公告送達或者交付清算義務人。如果被告只起訴中小企業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董事、監事,需要區分情況:如果要求被告履行清算責任,法院不得增設企業法人;需要償還中小企業債務的,中小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責令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董事、監事承擔償還的法律責任,不增加中小企業;如果中小企業具有法人地位,僅存在融資缺陷,則應增設中小企業作為共同原告。
2.清算義務人根據負責人與融資的關系確定:非公司制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為其下屬部門,非法人自發企業法人為其部門或開辦單位,聯營企業為其關聯方,中外合資法人為合營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為其融資主體,信用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控股股東。
3.企業法人已同時注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和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已消滅。發生未清償債權債務糾紛的,清算義務人為原告。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會對其訴訟主體資格產生負面影響,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應訴,但被非法撤銷的除外。
二、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償還狀況,每種只能償還的方式都不一樣
1、公司注冊資本不到位,嚴重缺乏融資(欺詐性融資),注冊資本虛假。
如果到位的具體注冊資本不符合《勞動法》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標準要求,公司立法頭腦沒有權利,股東將承擔償還的法律責任(主要原因是公司和股東都要負責);到位的注冊資本符合《香港公司注冊法》較低要求的,由股東承擔利息部分的賠償,并支付香港公司注冊的法律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金,導致公司履約能力嚴重不足。
股東在提取公司資本的范圍內,應當承擔償還公司債務的主要法律責任。這里主要是為了償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公司要對公司債務負責,股東在抽回公司資本的范圍內也要對公司債務負責。
3.公司本質上只有一個股東,其他股東只是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
實質上,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法律責任,而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如何注冊香港公司承擔賠償法律責任。
三、公司與其股東或公司與其他公司不能區分
公司及其股東或者公司與其他公司因下列情形不能區分的,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股東和公司雙方都有責任):
1、公司的個人利益和股東利益不加區分,導致兩國財務賬目相當嚴重。
2.公司和股東的資金混合使用,同一賬戶使用停滯。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停滯不前,交易行為、交易制度、股價明顯被同一控股股東控制或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