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深圳公司變更登記的內容是什么?深圳公司變更登記的內容是什么?
2022-06-10 14:27:30
簡介詳情
公司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中的一項或幾項變更。公司變更的截止日期和方式,以及變更所需的相關材料和確認,凌沃稅務在接下來的幾周時間里詳細介紹了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難題。請繼續讀下去。
一、申請變更登記的內容和期限
(1)公司名稱變更。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變更注冊資本。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按照規定設立的驗資報告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示生效之日起46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在報紙上刊登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確認書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利息擔保的說明。
(3)中小企業經營范圍的變化。公司經營范圍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經營范圍變更涉及法律法規、行政事務法律法規,或者中共中央辦公廳決定要求備案前須經批準的新項目的,應當由涉及法律法規的單位自批準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更換董事長。公司董事長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五)變更住所。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租賃房屋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租賃房屋申請確認。公司住所跨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變更的,應當向遷入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的,原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中小企業登記信息移交給遷入地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
(6)中小企業類別的變化。公司變更品種的,應當在規定的變更登記月份內向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并按照擬變更的中小企業類別設立的國際標準提交相關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變更為信用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應符合《公司法》所要求的信用公司國際標準;恰恰相反。
(七)公司分立、合并的備案。因合并、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備案事項發生變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發生重大轉讓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銷戶備案;因合并、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自公告生效之日起未來申請備案,提交合并協議、合并或者分立的決定或者決定,以及在報紙上刊登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公告的確認書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利息擔保的說明。
(八)分支機構備案。公司登記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備案;如果分行的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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