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低價轉讓股份公司注冊資本合法嗎?
2022-05-30 16:01:49
簡介詳情
股東是公司成立之初的出資人。公司股東寫入公司章程,法律認可。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擁有相應的權益。《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權可以轉讓,但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那么,股東低價轉讓股份公司注冊資本是否合法呢?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所持股份轉讓給他人,使他人需要其他股東半數同意,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特別規定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那么,我國法律對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根據不同類型的公司,法律對股權轉讓有不同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的本司股份。
股權轉讓有以下兩種方式。不屬于這兩種方式的,要注意是否合法。股權轉讓可分為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直接轉讓是指受讓方直接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間接轉讓是指轉讓方和股權不以雙方相同的方式轉讓,包括繼承、公司合并等。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的現實意義在于,如果將部分股權轉讓交易由直接轉讓改為間接轉讓,可以達到避稅的目的。如果股東不轉讓股份,而是退股,怎么辦?股東可以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退股。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是指公司依法通過一定程序減少注冊資本的法律行為,簡稱減資。減資根據公司凈資產是否流出分為實質性減資和正式減資。實質性減資是指減少注冊資本,向股東返還一定的金額。這種減資方式可以實現股東的退出。公司不想讓股東把股權轉讓給別人怎么辦?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會決議不服的股東可以在三種情況下要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益可以在四種情況下回購: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那么,股東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合理合法地轉讓股份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很明顯,以下是股權轉讓價格低于成本的合理原因:
(一)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三)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有哪些違法的情況?低價轉讓的合法性有兩種:國有股權轉讓價格有限制;對于非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沒有限制:
1.國有股權轉讓價格有限。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在資產核實、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備案后,將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暫停交易,在征得相關產權轉讓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繼續交易。
p>2、非國有股權轉讓(民營企業)的價格沒有限制,不涉及可能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1元價格也是可以的。
所以針對低價轉讓股權是否合法這個問題來說,需要分情況對待,一般企業股東轉讓股權是沒有限制的,即使其無償轉讓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涉及到國有資產的股權,其股權涉及到國家資產及國民利益,需要謹慎去處理。所以低價轉讓股權前大家需分清楚是一般企業還是涉及到國家資產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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