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財稅網」高新技術企業同時享受定期減免稅過渡應如何享受優惠?
2021-04-16 16:24:58
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主席團關于進一步具體
所得稅
《關于實行過渡期外商投資有效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明確規定:
一是明確適用稅率,居民企業減半征稅
(一)、常駐企業已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實施
所得稅
《關于過渡期外商投資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7]39號)第一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如果享受“湖北財稅網二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不定期減免稅優惠的過渡期,可根據過渡期適用稅率選擇居民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稅率,減半征收至期滿,或者不享受高新技術企業15%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