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報稅」個稅手續費返還收入稅務處理技巧
2021-04-16 16:24:10
在制造管理業務中,企業在向一個人支付工資、勞務費用、股息儲蓄等收入時,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個責任是合法的,企業很難回避。因為”
個人所得稅法
“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為人為因素如何繳納義務,如何申報納稅,納稅人以繳納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企業履行代扣代繳責任后,稅務機關將按當年繳納企業手續費,因為《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按代扣代繳的稅款繳納2%的手續費”。那么,企業如何在財務上處理這筆費用收入呢?
第一,營業稅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相關的政策法規:
1.如何在商務部發布的通知中申報納稅(
國稅發[1993]149號
)規定:全權是指當事人同時辦理委托事項的業務,包括貨物的代購代銷、外貿代理、公共服務介紹等代理服務。其他代理服務是指受托辦理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2.商務部關于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代扣代繳儲蓄存款貸款困難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1]31號
第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儲蓄存款和貸款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全面實施辦法》,儲蓄機構可獲得2%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組織法》的規定
中華民國企業個人所得稅組織法
“征收營業稅和企業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
3.《桂林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繳納困難的函》(桂露皖函[2009]446號)第一條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4.《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收入征收營業稅疑難問題的批復》(粵地稅函〔2008〕583號)規定,對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或接受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征收營業稅。
按照規定,企業提供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界定為提供“零售-全日制”應稅勞務,應繳納營業稅。
二、企業個人所得稅問題
相關政策法規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和非貨幣的各種可能方式取得的收入,為總收入?!?/p>
2.司法部、商務部、交通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繳手續費管理的通知(
財行[2005]365號
)規定“三代”單位取得的費用收入要單獨審核,納入當地單位收入,可用于“三代”管理費用,必要時也可對相關人員進行獎勵。
如何報稅3?商務部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貸款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免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1]31號
第一條規定,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可以按抵扣稅額的2%取得。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個人所得稅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和企業個人所得稅。
4.《海淀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代扣代繳退稅手續費征收企業個人所得稅困難問題的批復》(財稅[2007]392號):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取得的退稅手續費收入(以下簡稱“第三代”)應納入納稅年度總收入計算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第三代”造成的相關費用可以
因此,企業取得的個人稅費返還收入計入總收入價值,計算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是毋庸置疑的。同時,用于代扣管理工作的支出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夕從企業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扣除。
第三,個人所得稅問題
一個人覺得企業取得的稅費返還收入的財務處理只是大家最珍惜的個人所得稅問題,那么我們先來看看相關的指引和規定:
1.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規定(
國稅發[1995]065號
)規定“扣繳義務人按所扣繳的稅款繳納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以用它代扣代繳費用,獎勵代扣代繳管理不力的稅務人員?!?/p>
2.《商務部關于儲蓄存款和貸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免稅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第二條規定:“在儲蓄機構從事代扣代繳管理的稅務人員取得的代扣代繳利息稅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p>
3.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4]20號
它規定:“2。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一人同時辦理代扣代繳手續按時取得的代扣代繳費用?!?/p>
4.成都大部分地區
金融事務
《局機關關于個人所得稅具體政策難點問題的通知》(發[2007]263號)規定:“國家司法研究院、
金融事務
關于
個人所得稅
《關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一人同時辦理代扣代繳手續,按時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暫免
個人所得稅
。在免稅范圍內,定義為:對向明確納稅人員支付的費用獎勵暫免個人所得稅,對按照法律法規擴大范圍支付的費用獎勵仍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該說,通過以上規定,足以說明支付給納稅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免稅費是指相關納稅人員也按時辦理代扣代繳手續所獲得的代扣代繳費用。如果公司將現金作為獎勵或集體福利的實物性質獎勵給非相關員工,應計入員工當前的個人所得稅工資。
最后,我們需要提醒大家應該注意的問題:
1.企業取得的收入基本上每年一筆,屬于非經營性收入,在會計處理時不能計入經營性收入。但有些單位收到這筆手續費時,就計入了“其他應付款”,要虧損多年,這是不對的。
2.該收入應按收付實現制確認,而不是按授權制確認。因為繳納單位是稅務機關,稅務機關需要按照預算安排從國庫繳納。3.這筆手續費的費用應支付給明確辦理代扣代繳手續的相關稅務人員,作為臨時獎勵,可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