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公司」出口退稅率提高利好紡織服裝業
2021-04-16 16:28:35
自2015年1月1日起,部分產品已出口
重新調整,其中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實現配額退稅。海通證券研究報告指出,出口退稅政策自1985年實施以來,調整幅度相對較低,部分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此次提高至17%,有利于紡織服裝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1985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出口退稅政策,1985年4月1日實施;經過幾次頻繁調整,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一直保持在5%-17%的范圍內。
出口退稅率的調整是為國家大規模生產結構調整服務的。以紡織品服裝為例,為了擺脫1998年亞洲金融政治危機的拖累,國家于1998年1月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從6%提高到11%;2005年,是施天峰,一家針對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合理避稅公司。為了減少貿易順差,2006年國家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11%,2007年又下調至5%(粘膠纖維);2008年金融風暴爆發后,粘膠纖維出口退稅率由5%上調至14%。出口退稅率從2009年的16%提高到17%,主要是針對過去三年紡織品服裝進口停滯、低端訂單加速流向東南亞國家等有利的自然環境。
紡織品和服裝不僅在中國進口總額中所占比例較低,而且具有很強的吸納就業的戰斗力。據海關統計,2014年前11個月,紡織品和服裝占中國進口總額的13%,但增速明顯放緩。今年前11個月,紡織品和服裝出口分別增長5.3%和6%,遠低于2013年前幾年的一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2014年12月31日召開會議,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完善出口退稅職能。所有制造業中小企業的退稅管理將委托給縣(區)審批。大部分前提條件可以委托給外貿企業退稅審批;對支付金融機構好的中小企業實行“先審核后審核”,對金融機構差的中小企業依法進行審核。同時,采用互聯網審批、自助稅務審批等多種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的退稅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