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合理避稅」會計憑證分錄規范
2021-04-16 16:28:32
首先,摘要必須全面準確地描述記錄的交易事項
1.匯總明細中反映的會計事項應當詳細、全面
比如報銷憑證,匯總要注明是誰報銷的,哪一周用的,什么實物費用。如“張三報銷四月底逛店的交通費”,“李四報銷招待公司某些業務人員的招待費”。
2.法律法規應謹慎起草摘要
一般報銷人要指定具體的報銷人(即真正賺錢的人,而不是辦理報銷手續的人——比如領導機要秘書代領導履行報銷手續時,具體的報銷人就是領導本人)。此外,會計憑證中的名稱應使用全稱,該位置不應用于合理避稅(如不能使用“”、“王經理”)。
有關聯關系的計量盡量使用簡稱,不能用舊名稱代替當地的子公司、經銷商、制造商或客戶。任何參與債權債務確認的人都必須使用對方的簡稱或全稱,以免出現多個類似名稱時造成混淆。
3.摘要應盡可能反映會計人員對交易事項的確認或會計估計的想法,尤其是對賬憑證
比如輔助攤銷費用的情況,除了做可以反映整個輔助攤銷費用的增加外,在錄入憑證匯總時,還需要說明主要輔助因素、輔助期間等數據。如“因延遲簽訂租賃合同導致2012年1月租金攤銷”、“因預計定額低于具體定額導致2013年6-8月辦公裝修費用攤銷”、“因攤銷期由3年變更為2年導致2013年1-6月末轉移費用攤銷”。
二、會計憑證借方和貸方賬號的使用限制
會計人員在錄入會計憑證時,往往利用過去的優勢,加快會計憑證的錄入速度,在一張憑證中借多貸多做賬。需要注意幾點:
1.不允許允許一筆貸款借多筆貸款或一筆貸款借多筆貸款的會計分錄
這里的貸款賬戶是指“末級賬戶”。1.借多貸或借多貸,“一”是指借方或貸方只能出現一個“末級科目”(不僅允許起始分錄);“多個”是指借方或貸方可以有多個“末級賬戶”。例如,上述會計分錄屬于“借多貸”:
借:管理費-市區交通費100
信用:手頭現金100元
借:銷售費用-商務招待200
信用:手頭有200英鎊現金
以下分錄記錄了兩項報銷業務,可以在一張會計憑證中完成,兩個借方末級科目和一個貸方末級科目。如果上述業務由同一個人報銷,也可以合并信用賬戶:
< 個稅合理避稅p>借:管理費-市區交通費100借:銷售費用-商務招待200
信用:手頭有300現金
在處理不同實物屬性的交易時,錄入憑證分錄,一貸一貸的金額在最壞的情況下是完全一致的,即使只有一個借貸賬戶,也不需要合并;金融機構的支票和憑證的分錄也不想合并。比如對以前的稅務有合理避稅的金融機構錢包憑證,屬于“一貸多貸”,借記賬戶最差,不想合并,以保持與金融機構對賬單的山完全一致:
借方:利息-1088賬戶200
信用:應收賬款-客戶200
借方:利息-1088賬戶500
貸方:應收賬款500客戶
2.過渡科目不允許在一張憑證中結轉
例如,同一張憑證中不允許出現上述分錄:
借:庫存商品200
貸款:價格200
借:主要生產成本200
信用:庫存商品200
在此憑證中,“庫存商品”是一個過渡科目,此結轉步驟必須由兩個會計憑證處理。同時,這種做法也違反了下文第1項“多借多貸”的限制。借方和貸方都有兩個末級賬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憑證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多借多貸”的限制,假設張三借了200元備用金,1月份還了,會計為了方便,一個憑證辦理:
借方:其他應收款-張三200
信用:手頭有200英鎊現金
借方:200現金
貸方:其他應收款-張三200
多借多貸憑證主要是查詢明細賬時導致“對方賬戶”出現恐慌,不利于明細賬的正確使用。當借方和貸方都有多個末級賬戶時,原有的金融計算機系統很難區分雙射關系。默認情況下,系統只識別第一個,末級賬戶為對方賬戶。比如把上面的價格轉移到庫存商品上,再轉移到主生產成本合理避稅的例子上。主生產成本的對方科目應該是庫存商品,但如果是在憑證中處理,則在查詢明細賬時,其對方科目會變成價格(因為價格是先出現的);庫存商品的對方賬戶也是價格,所以在統計明細賬的時候,反復計算價格,導致審核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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