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與法律效力
2021-06-11 15:35:20
很多人對公司章程的認識不足,認為公司章程可有可無,沒有太大的用處,這實際上誤解了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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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最重要的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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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設立深圳注冊公司的程序從公司章程的訂立開始,到設立登記結束。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章程的訂立是公司成立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應當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決定批準或者登記,公司沒有章程就不能批準;公司沒有章程就不能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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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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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注冊公司的章程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批準后,公司章程對外界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依照公司章程享有一切權利和義務,公司章程規定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公司章程的,有關機關有權干預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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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公司章程是公司開展對外業務交流的基本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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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深圳注冊公司的章程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和規則,包括經營目的、財產狀況、權利和義務關系,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方與公司進行經濟交流提供了條件和信用基礎。所有按照公司章程與公司經濟交流的人都應依法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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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公司章程的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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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要求有限公司章程載明下列事項:
? ? 1、公司名稱和住所;
? ? 2、公司經營范圍;
? ? 3、公司注冊資本;
? ?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 ?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 ?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 ? 7、公司法定代表人;
? ?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 ? 同樣,在《公司法》第八十一條對股份公司的章程記載事項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可以看出,公司章程既有股東之間的合意意思,比如約定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經營場所等事項,又有體現組織自治法的性質,比如對公司的組織運行、權力、執行、監督機關人員構成及基本權利義務進行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