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標注冊多少錢
2021-08-10 18:21:57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6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6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注冊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
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
商標注冊實質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18-30個月左右)。(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初審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四個步驟:商標查詢(一天)—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商標實質審查(12——48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領取注冊證(2個月)。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托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⑶、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⑷、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⑸、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⑴、《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⑵、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⑷、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