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注水,商標才注冊。
2021-08-05 16:37:47
一個城市,只因率先注冊了“幸福之城”,不管這個城市是否幸福,不管其他城市是否有比這個城市還幸福的感覺,在十年內其他城市都不得再使用“幸福之城”的宣傳口號,這樣的“幸福”似乎有被綁架的意思。畢竟,幸福不是商品,“幸福之城”也沒有名額限制,一個商標讓其他城市的幸福只能用別樣的詞語來表達,這樣的幸福似乎很霸道。不過,對珠海市注冊“幸福之城”應該抱有一絲慰藉,這種慰藉不是欣喜他們的搶注,而是尊重他們對于幸福的追求。
一直以來,在部分地方政府部門的意識里,有的只是GDP又增長了,高樓大廈又多了,人均收入又提高了之類數據。這些數據官方可能很在意,但距離老百姓想要的幸福很遠。縱然他們用GDP堆積起足夠厚重的炫耀資本,也不足以代替真實的幸福體驗。因為,這種供給根本不是公眾對于幸福的需求。
幸福是一個很龐大的話題,其中包括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生等各方面內容。不管是珠海注冊“幸福之城”,還是之前廣東省提出要建“幸福廣東”,地方政府能夠從追求經濟發展這些單一內容上升到為整個城市制造“幸福”的高度,都不失為一種意識的轉變。珠海用注冊“幸福之城”向外界展示了他們對于城市追求幸福的渴望。這種渴望,很好地迎合了公眾的預期與心理,依稀讓人看到地方政府對于城市發展的定位有所改變。而這種改變,又將關系到一個城市的發展方向和內涵。
如果幸福有幸像GDP一樣成了衡量一個城市的標桿,那么城市管理者必然就會考慮如何為幸福感負責。一個城市的努力,如果鐵定了是追尋幸福,那么,就不會辜負已被注冊的商標,所謂名副其實;如果這個城市的前進哲學在幸福面前游移不定,那即便有了注冊的名號,也無非是注了水的幸福。說到底,幸福不幸福,百姓心里有桿秤。
作家穆尼爾·納素夫說過:真正的幸福只有當你真實地認識到人生的價值時,才能體會到。而幸福對于一個城市,又何嘗不是如此呢?